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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期待


无边宇宙。

        天狼域界,土皇星。

        一片碧绿无边的草原上,牧草繁盛,牛马成群,一个个冒着炊烟的乳白色毡房零星点缀在草木之间。天空中几只翼展五六米的巨大黑鹰在上下盘旋,锐利的眼神紧紧的盯着落单的牛羊,它们时而冲向高空,时而急掠而下,但每一次都是空手而归。

        草原上四匹烈马在急速奔袭,烈马上是两个粗狂的汉子,他们大概四十多岁,裸露在外的胳膊上肌肉高高隆起,一双臂膀好比婴儿和少女的蛮腰。他们反穿着羊皮袄,腰间一柄弯刀,马鞍上还横着一把两米多长的长柄陌刀,陌刀上寒光粼粼,背上是一个箭壶,箭壶中的利箭已经所剩不多,好在备用的马匹上还有两个满载的箭袋。张弓搭箭,一道道箭矢射向天穹,可盘桓的黑鹰上下飞舞却并不惊恐。

        “老安哈,今天的鹰怎么这么贼滑?怎么撵也撵不走。”呼格上域一边拉开弓弦一边紧盯天上下冲着的黑鹰对着不远的格日长宇大声喊道。

        “别急,我的兄弟。你看那太阳已经西斜,我们再坚持半天,天一黑这些畜生就该回窝里了。到时我们回去问问老族长看看有什么办法没有。”格日长宇的面庞被草原的风霜和骄阳锤炼成了草原汉子特有的紫黑色,一把浓重的胡子映衬出了他的豁达。

        呼格上域抽出一点空隙,摘下马背上的酒袋,一口马奶酒被他猛的灌进了喉咙。

        “我们从出生就和黑毛畜生斗,都斗了四十多年了,也没见老族长有什么好办法,他老人家总说去抄了这些家伙的老巢,可天知道这些家伙的窝藏在什么地方?”

        “其实老族长是知道的。只是他不想那么做,每一代族长也不可能那么做。他说我们只看到了长生天给了繁盛的草原,肥美的牛羊,都以为这是我们努力的结果,其实是每一个草原生灵共同努力的结果。野狼让牛羊奔跑磨练出了牛羊的健壮不让瘟疫肆虐侵袭,黑鹰在草原上空游荡他们虽也已牛羊和走兽为食,但它们猎杀的最多的是野狼,有了它们才有我们富足的生活,这些都是长生天给我们的恩赐。”马还在疾奔,格日长宇也是一口鲜美的马奶酒灌入口中。

        “老安哈,我看我们还是回毡房喝酒吧,你弟媳早上刚刚宰杀了一只黄羊,还备好了一瓶烈酒,既然长生天都在圈护这些畜生,那就也让它们带上些肉食回去哺育那些该死的雏鹰吧。”说完呼格上域收起了弓箭轻带缰绳伫立在原地。

        “也好,我们哥俩也该好好喝喝了,过些日子等孩子们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找老族长让他给咱们选个好儿媳,生他几个孙子孙女我们也该乐一乐了。”格日长宇勒住了缰绳停住了马匹,手搭在眉前迎着日光看着远方。

        “对,最主要的是让那俩浑小子接我们的班儿,让他们尽情的享受长生天带给我们的快乐吧。”说完四马两人转回身,扬鞭起马直奔呼格上域的毡房。

        这两人是这片草原上最让人敬佩的汉子,他们各有一个奇葩的儿子,那俩货不喜欢在草原上策马牧羊,而是一直幻想成为神话中哲别一样的将军,顶盔掼甲威压四方。于是两人参军进入了行伍,将军没当成,确也成了将尾兵头,管了十来个人当了个班长,他们一个叫呼格吉乐,一个叫格日乐图,这也不是特别悲催的,最悲催是从军三年再有一个多月就该退伍回家了。本想威压四方,一鸣惊人,可谁成想白白浪费了三年大好青春不说还得回去享受自己老子和族人的冷嘲热讽。

        不过当父亲的不一样,他们就期待着自己孩子早点回来,至于什么瞧不起之类的,那都是扯淡,谁不喜欢自己家孩子,只是教育的表达方式不同罢了。

        黑岭山脉,一个中年汉子,光着两条臂膀,那胳膊好像两条虬龙,看着狰狞而有力,一副兽皮坎肩穿在身上,一条破烂的长裤挡不住粗黑的汗毛,一双黄胶鞋露出了两个沾满泥泞的大脚趾。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住的扫视着每片矮树丛,也有时抬起头看看身旁大树的枝叶间,一张简陋的弓搭着还算有些直溜的箭矢,一柄弯刀没有刀鞘就那么斜插在腰间,地下有几滴血滴,这人是顺着血迹而来。他叫高松,四十多岁,山下一片小村庄里的壮男。村庄不大也就十多户人家,都是依狩猎为生,也养着一些麋鹿和驼鹿。这里离城镇很远,大概得三百多里的路程。每一次打猎下来他们都把皮毛积攒起来,多余的肉食晒成肉干或者腌制一下留着食物短缺的时候拿出来充饥。这里的粮食不多,都是用皮毛和兽肉换来的,仅有的一点蔬菜是自己家前后的菜园里长出来的,他们不怎么舍得吃,通常储存在菜窖里留着冬季的时候用。钱对于这里的人来说不怎么重要,男人只要衣能遮体就行,女人倒是有些衣裙,个别的也有几样首饰,这些也只是为了取悦自己的男人才点缀上的。

        “老高,今天收获怎么样?”日已落山,高松踏着余晖高松回到了村子里,一个和高松年纪差不多的男人和他打着招呼。这人的身材明显比高松要高大了一圈,肩上扛着头野狼,屁股上还挂着两个山兔,不知道是动物的血还是这人身上的血早已浸透了他的那条还算能称的上裤子的裤子。

        “肖哥啊?今天点子背,什么也没弄到,只能回去吃剩肉了。”高松一脸无奈,打猎也是靠天吃饭,今天出行他没找老村长算卦,估计是走错了方向,所以一无所获。

        “这倒是正常,我们谁不是猫一天狗一天的。你啊?先别回去了,你家嫂子和我家那婆娘的嘴差不多,没打着东西不一定怎么骂你呢?”这货叫肖天佑,高松的好兄弟,从小光屁股长大的,十次打猎六次空,就今天冒了高了。

        “唉。”高松长叹了一声。

        “去我家,让他们姐俩儿把这狼收拾了,喝完酒把肉一分一人一半,兔子一人一只,回去和嫂子就说是今天咱们俩一块出去的,一人就分这么多。”肖天佑挺仗义,关键是高松也是老着这么接济他。

        “也好,我先回去取瓶好酒,我都藏了一年多了,过年都没舍得喝,今天干掉他。”说完高松直接奔着自己家走了过去。

        高松的家比较破旧,不过在村子里还算好的。进门时屋子里有两个女人正缝着准备过冬的兽皮被子。“呀!弟妹也在啊?”其中的一个女人长的很是粗壮,那是肖天佑的老婆,另外一个自然就是高松的老婆,一张大炕上能睡八九口人,现在只有这两个女人干着只有女人才能干的活。“你姐俩别缝被子了,赶紧回你家,刚才我们哥俩儿打了头野狼,你们收拾收拾,我们哥俩儿喝点儿酒。”说这话的时候,高松的脸有点红。

        高松的老婆当时就明白怎么回事儿了,不过也没挑明,男人都不容易,唠叨和骂男人是女人的天性,关键时刻还得给自己的男人留点脸。

        “你是回来找酒的吧?在里面放衣服的大柜子里,最好的那瓶在最里边,待会儿你们少喝点,明天还得进山呢!”知夫莫若妻,好歹一个炕上睡了二十多年,男人的一个小举动代表啥都在她心里藏着呢。

        两个女人很麻利,一边说一边走出了高松的家。

        等高松把酒抱到肖天佑家的时候,两个女人已经快把狼皮扒完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少女正在灶坑前烧着水,大锅里的水估计再有个七八分钟就该开锅了。那少女也许是被火烤的,不住的用手擦着汗,看着五大三粗的其实没有说的那么厉害,人家的小脸蛋还是很漂亮的,只不过那衣服不怎么合身罢了。

        男主外,女主内是猎户们的传统,男人钻林子打猎,女人收拾猎物在正常不过。所以两个男人现在倒也是很清闲,正坐在桌子前等着上菜开喝。不过现在咱们得说说这酒,这一瓶子得有二十来斤,暗红色,还有点粘稠,就是挂杯,挂杯的酒都是好酒,这是山里人的经验。大玻璃瓶子很好看,上面有一张图,一个漂亮的女人穿着非常漂亮的衣服端着一个透明的酒杯,杯子里只有杯底有那么一点点的酒,酒很红,但没有那漂亮女人的嘴唇红。两个男人现在没空看自己的女人,都在看这瓶子上的美女。那少女也不时的看过来,她觉的那女人很漂亮,她也想成为那样的女人。

        “你们两个臭不要脸的,看起来没头儿了是不?”还没骂完一块碎肉就飞了过来,

        “灵儿,把那瓶子给你爹他们换了,两个老不死的,我呸!”

        “好的,妈!”说完灶台前的少女回身抱起了个大盆就跑了过去。姑娘叫肖春玲,小名叫灵儿,他爹起的。孩子大了说不好听,自己就把名字改了叫肖灵灵,他爹也没管这事儿,反正大号对他自己都没用,何况一个成天在家的女孩子,将来嫁人弄不好还得改成人家的姓,所以无所谓。

        这瓶子还挺不好启,盖子打开了里头的木头塞子两个老爷们抠了半天也没抠出来,最后来还是灵儿取了两只筷子给塞子怼到瓶子里面才算搞定。咚咚咚一溜倒酒声一瓶子鲜红的酒就倒到了盆里,有一点还溅到了桌子上。

        酒香四溢,两个男人闻着都有些要醉了。但这也不能捧着盆喝啊?小姑娘抱着酒瓶子回到里屋的碗架柜子里取出了几个大白碗放到了桌子上,自己却把那酒瓶子抱在怀里,一边生火一边仔细的端详,不时的脸上还飘出一片红晕。

        两个女人很麻利,肉不一会儿就下锅煮熟端了上来,捎带着还有几个下酒小菜,五个大碗里都倒满了红色的酒液。山里的人虽然日子清苦,但民风醇厚豁达,终日与野兽为伴自然也少不了酒的陪衬,不论男人和女人还是小孩子,酒都是每个人的最爱,尤其是这红色的酒,谁都没喝过自然都得尝尝。

        四个大人一口下肚,品了品,有些色(se),不对写错了是这个涩,不过在嘴里多停留一会儿还挺不错,尤其是就着狼肉这简直就是绝配。

        小灵儿端起大白碗,抿了一小口下去,只感觉满口留香,不涩啊?酒气回涌一片云霞一下子就窜到了脸上。吧嗒一口肥美的狼肉下肚,胃里是舒服至极,在想想那瓶子上的美女,于是这丫头暗自下了决定——等宾哥哥回来我一定要让他和我过这样的生活。啥生活?就是我穿花衣涂美妆,陪你喝酒吃肉游四方--------

        酒是喝的不是很快,因为男人嘛在一起要谈理想,但酒的后劲儿很大,两个女人早已经是满脸红霞。两个男人的舌头有点长,不过眼睛一直往屋子里瞟,眼神儿落处正是灵儿放的那个大酒瓶子,美女正好朝向这桌子,没人知道灵儿是不是故意这么放的反正他爹进屋子里取了一回剔骨刀。

        两个女人也有些醉了,她们这回不但没有骂人,眼里居然还出现了一丝旖旎,那有些风霜的脸现在看起来有一些另类的美,那不是什么雍容华贵不可亵渎的美,而是成熟的美,娇艳欲滴妩媚风韵的美。呸,老色坯,看晚上老娘怎么折腾你,明天老娘让你下不了床,看着自己的男人那小眼神时不时的飘向里屋两个女人对望了一眼,相互抿嘴一笑,已然下了决心,今夜将是一个不平凡的夜。

        “灵儿啊!那瓶子明天能不能给叔叔送回去,别让你婶子看到。”高松压低声音捅了捅小灵儿。

        “不行。”灵儿回答的斩钉截铁。

        灵儿那声音挺大,所有人都看向这爷俩儿。

        “我是说灵儿也不小了,高程过几天转业就要回来了,他在行伍里当过什么副连长的官,在镇子上应该能分个正经的差事,高宾这三年兵是白当了过几天也回来,但他就是个大头兵,一个班长什么的,回家也是继承咱们老本行,我就问问灵儿能不能嫁给高程,和程儿在一起能过个好日子。”别看醉了,高松这话题转移的还挺快。

        灵儿倒是有些发懵的看着高松。这高叔叔说的哪门子话?不是瓶子的事儿吗?怎么扯到我身上了?小丫头就是单纯。

        “不行。我要嫁宾哥,我不管他是什么兵,他要是回来我就和他出去转转,都是人都是俩腿儿俩胳膊一个脑袋瓜子,我不信就穷死在这山里了。”本来这丫头挺本分的,不过今天的一个酒瓶子让这孩子有了期待有了个不一样的梦想。

        “嫁,嫁,你嫁谁都行,只要我和你高叔亲上加亲成亲家我无所谓。”肖天佑表了态,他自己家媳妇无所谓,反正老高家的孩子都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尤其那宾儿还吃过自己的奶和自己孩子没什么两样。

        “老色坯,你就家传的随根儿,别以为老娘什么都没听到,桌子上尤其还当着未来儿媳妇的面儿,老娘给你留脸,你就等着今儿晚上的吧,我让你后天都下不了炕。”想到这儿,宾儿他娘,也就是高松的老婆那脸儿又红了几分,眼睛看着宾儿他爸更旖旎了。

        宾儿是谁?和呼格吉乐、格日乐图都是战友,胡千屿的战友加兄弟,天堂三连的班长,全名高宾。高松是他爸爸,那女人自然是他妈。灵儿吗?高斌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他的战友没听他提过,只是因为这货好东西都自己留着。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战友之间一看到谁来信了总喊咱爸咱妈来信了还是咱媳妇来信了,仔细品这个咱字,爸妈可以用,要是用到自己媳妇身上是不是有点不得劲儿,高斌那心思活泛着呢,媳妇只能是他自己的。

        夜晚的山间小村,除了夜间的鸟啼和野狼在山间的和鸣,就是高宾家两只山雀的莺歌燕语,还有就是肖天佑家的八哥鸣唱,不和谐的是山村的地面有些许震动,老村长的耳朵紧贴在炕沿上,作为一个老猎人耳朵灵着呢,那山雀和八哥的叫声交相呼应,顺着炕沿传到了他的脑海里,老村长一脸潮红,一双干瘪的手伸向了身边的老伴儿,心里还在嘀咕过些时日估计村里又该添娃了。

        灵儿呢?今天不在家,她妈说她老姨家她二姐想她了,于是这丫头带着剩下的一条狼腿还有两大碗那红色的酒去找她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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