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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能力延展


人类高层看到了狼人威廉身上具备的巨大价值,所以他们就想着把这份价值彻底地掠夺个干干净净。

        反正这种事情他们也没有少干,当初世界大航海时期,那些原始资本的积累可都不怎么的光明磊落啊。

        不过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打狗还要看主人呢,威廉虽然不是狗,他是一只狼人,但是这玩意看上去和凶猛的狗也没有什么区别嘛。

        毕竟狼和狗都是犬科动物。

        这些人类可不像变种人世界的人类那样了解过变种人的力量,出来干事还会特地将武器换成特制的,没有任何金属物件。

        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万磁王而已。

        如今万磁王虽然不在这里,但是却有比起他来更加强大的凌云。

        金属材质的武器可以让凌云电磁力的威力更好的挥出来,那些枪支将不再是他们的武器,而是凌云的。

        不过这一次凌云却不打算这么做了,控制磁场的能力可不是只能用来操控金属而已,它应该有着更多的用法。

        比如现在。

        凌云满面笑容地说道,像是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来试试我的新想法吧,我觉得它还不错的。”

        伟大的物理学家麦克斯韦告诉我们磁和电它们的本质是统一的,变化的电场会产生磁场,变化的磁场也会产生电场,磁与电可以进行相互转化。

        所以对于现在已经可以任意操控磁场的凌云来说,只要再加上那么一点点的计算,他就可以又掌控电的力量,成功实现电与磁的统一。

        这些人类士兵很不幸成为了凌云验证自己想法的试验品。

        红楼梦里贾宝玉说过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

        但是这句话不尽正确,在现代医学看来,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们全都应该是水做的。

        人和其它动物一样,在体内含大量的水分,一个成年人体内的含水量约占人体重的65%左右。

        人在自己一生的生命活动过程中,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的含水分量也逐渐的减少。

        在婴儿时期,体内含水量可达72%,到了成年时期,水的含水量降到65%左右。

        所以人体富含水分,是电的优良导体。

        凌云控制着周围的磁场剧烈地变化,从而引了电的产生。

        高达上万伏特的电流在人类士兵的身体里流淌,就像水流一样。不过这可比水流要致命的多了。

        再强壮的士兵也无法和这般强大的电流相对抗,这不是他们意志不够坚定,而是缘自人类自身的不足。

        作为简单的碳基生命体,人类承受不了这般恐怖的打击。

        电火花在空气中跳跃,四周完全化作了一片人间雷域。

        这些可怜的士兵们则是正在这狱中受苦的犯人,而他们的罪责是站在了凌云的对立面。

        另外,他们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这份痛苦的时间非常的短暂,那恐怖至极的电流几乎是瞬间就将他们化作了焦炭。

        他们没有时间来感受痛苦。

        狼人威廉交易了自己的自由,所以他也更清楚凌云拥有着怎样强大的力量。

        但是赛琳娜就不同了,凌云的表现完全颠覆了她的认识。

        虽然狼人和吸血鬼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东西,但是偏偏这个世界的狼人和吸血鬼他们是可以用科学去解释的。

        所以赛琳娜见到凌云这样不科学的表现之后,心灵难免受到些许的震撼。

        对此凌云表示自己可以理解,毕竟如果他站在赛琳娜的位置上,现在恐怕也是一个样子。

        于是他转头对赛琳娜说道:“我的可爱小甜心,你应该把目光放的长远一些,因为今后你将会遇到更多的现在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当然,凌云这不是喜欢上了赛琳娜这个女吸血鬼,而是“喜欢”,类似于二次元宅男宅女们对于动漫人物手办的喜欢。

        只不过那些宅男宅女只能够把玩一下本质是塑胶制品的手办,但是凌云却可以把真正的这个人收入自己的藏品室而已。

        这是一种欲望,学名叫做收藏癖。

        过去凌云看过不少的影视作品,对于某些角色难免会有格外地偏爱,所以凌云很乐意将来把这些角色一一变为自己的收藏品。

        事实上将来凌云会遇见一个和他一样有着收藏癖的家伙,那就是漫威宇宙帝凡集团的老板,外号收藏家的坦尼列·帝凡。

        不过这个货的收藏范围可是要比凌云要广阔的多了,宇宙中只要是珍惜罕见的东西他都想要收藏。

        甚至就连漫威宇宙最危险的无限宝石他都染指之中,不是为了无限宝石可以带来的力量,而仅仅是因为它具备足够的收藏价值。

        这些都是后话,现在凌云已经达成了来到这个世界最开始的目的,按理说是时候回去了。

        不过凌云暂时还没有那个回去的打算,既然来了这么个有趣的世界,当然应该多玩一玩了。

        反正东西已经到手,煮熟的鸭子难道还会怕它飞了吗?

        别说它已经煮熟了,就是没有煮熟,活蹦乱跳的时候,它也飞不出凌云的手掌心。

        旅游当然要有个去处了,而且这个去处应该有着鲜明的特色,否则干嘛要到那里去去呢?

        那么这个世界的特色是什么呢?当然就是狼人和吸血鬼了。

        不过狼人不用指望了,且不说他们一直被吸血鬼压着打,根本就抬不起头来,否则狼人也没有必要琢磨什么所谓的混种,直接打上吸血鬼的老巢就好了。

        而且狼人们的性子较于吸血鬼就是要粗鲁许多,完全没有半点艺术细胞,平日里的娱乐活动居然是变身后搏斗。

        所以这些家伙的住所简直不堪入目,凌云才没有兴趣呢。

        吸血鬼则不同了,如果说狼人是乡里巴人的代表,那吸血鬼们就是纸醉金迷的贵族的典型了。

        他们的老巢,那座暗黑城堡充满了浓浓的哥特风格,里面也是有着无数的艺术品,实在是个旅游的好去处啊。

        这也没办法,谁让这些吸血鬼们自诩为优秀的贵族,而贵族不都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艺术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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