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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6章


早在屋子里听朗华扯谎,苏锦时就琢磨什么病必须得有人来接。

        她左思右想,不如说自己腰伤。

        所以当樱初搀着她出门的时候,她有模有样地一手扶着腰,另一边看起来在把身体的重量交付给樱初。

        朗华见状配合说:“虽说小姐的伤已经好些了,但回府后务必继续用药,切莫乱走乱动,以免伤了根骨。”

        苏锦时低低“嗯”了一声应下来。

        魏少初对唐突了苏锦时尚存歉疚,尤其在看到娇滴滴的苏锦时这副行动困难的样子时更是格外怜惜,便诚诚恳恳再次道了歉:“小姐,在下方才对不住你。”

        苏锦时因为他趴了那么久,心里是有怨气的。临走之前,便忍不住驻足剜他一眼。然后扯了扯樱初的手,示意她一起离开。

        樱初迟来的,并不知道事情始末。看见那么俊美的人被自家小姐怒视,出了荣记饼铺,便拉着苏锦时一个劲儿地问。

        苏锦时从来就是个做戏做足的人,和樱初上了苏府的马车,才放松下来,讲出始末。

        樱初听后,托腮琢磨着:“朗华公子的那幅图樱初每次来都能见到,等小姐的时候,我也细细看过。小姐,樱初没觉得那画儿有什么蹊跷啊。”

        外面的喧嚣声渐消,苏锦时撩开马车的遮帘向外看了眼。

        已经走到了鲜有人至的小路,而且似乎并未有人跟着。

        苏锦时放下掀开车帘的手,从袖中徐徐取出一卷中间有明显折印的绢布来。

        放在腿上,小心地展开一部分铺平。

        樱初见了绢布上的内容,吃惊地说道:“咦?小姐!这不是朗华公子的那幅画吗?”

        “嗯。朗华桌上有个剪子,我看见便把画裁了下来,藏在袖子里。出门遇见那败家子的时候可把我紧张坏了。”苏锦时手指轻轻触摸绢花,“这画儿我时常能见到。往常只觉得意境和技法俱佳,却从未觉得有什么非要追根溯源之处。可今日那个天下第一败家子儿居然只远远见了一眼便留意上。这里面的蹊跷若是不弄清楚,就怕他日朗华会因此惹上祸端。”

        樱初摸了摸绢布的毛边儿,眼睛睁得大大的:“小姐,难不成为了一个怀疑,你就把画给剪了拿来。我可听说,有些画连装裱都有收藏的意义。这万一,你手里这幅画是件珍品,价值连城。你这样做,朗华公子可亏大了。”

        “是啊,亏大了。”苏锦时将整幅图展开,从画的内容到落款盖章一一看过,也没看出什么。

        她颓然将画重新卷好,只不过这次把画放在了马车的暗格里。

        “樱初,你知不知道,我和朗华是怎么认识的?”

        樱初略一思量,开口前居然笑了:“我只记得几年前,程方舅爷次次出门游历都要带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只那么一次,没带什么奇怪的物件儿回来。连书稿都没随身,难得的轻装简从,身边只跟了个朗华公子。程方舅爷说,朗华公子是他游历途中遇见的,程方舅爷将朗华公子视为忘年知己。而公子又和小姐年龄相仿,不如多多走动做个玩伴。老爷和夫人和公子熟识后,也像舅爷一般欣赏公子。公子便留在长安城,留了这许多年。”

        “樱初,你说的都没错。只不过,舅舅和爹娘都不知道的是,我与朗华,早在舅舅介绍之前便认识。”

        “啊?真的啊!”樱初掰了掰手指头,“樱初从小就跟在小姐身边儿,樱初怎么不记得见过朗华公子?”

        “唉……”苏锦时无奈长叹,眉间忧愁不像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那时候你还没来苏府。而且,别说我爹娘,就算我自己,也不愿提及那段往事。”

        “那一年,我娘远嫁到循州的妹妹,也就是我三姨母,托人给长安捎来信。说是不慎染疾,恐怕命不久矣。临终前,最大的惦念便是长安的这些兄弟姐妹。昔日一同长大,这一别怕是阴阳永隔了。”

        “我外祖父当时已受顽疾所扰多年,腿脚不便,不宜出远门。我舅父常年驻守边关,更是无暇照顾。所以我娘和我爹商量后,让爹安排好府衙的差事,告了许多天的假,同她一同前往循州。”

        “循州?”樱初想了一小会儿,“小姐,循州在哪儿啊?怎么樱初从来没有听说过。”

        “循州在大兴的中部。若干年前咱们大兴的皇帝为了精简冗余官吏,将循州与其相邻的微周合并为一,统称为平洲。现下除了循州和微周这两个地方的原住民,都称那边为平洲。你不知道,也实属正常。”

        “哦,小姐,那后来呢?”

        “后来啊,后来听说爹娘要出远门,我闹着也要去。循州气候很好,花果成林。爹娘寻思着让我见见外面的天地,便带我也去了。那时候,我们谁也不知,循州一行会遇上那么让人不愉快的祸患,让我此生都不愿再踏入循州一步。”

        樱初越发好奇:“小姐,你和老爷夫人在循州发生什么了?”

        苏锦时取出条帕子放在手里攥着,将那年的事情缓缓道来。

        “我和爹娘到了循州姨母家中时,姨母已经病逝。姨父因为姨母的离开整日像丢了魂儿似的,你同他说什么,他回复地都会慢半拍。爹娘非常担心姨父,便时常劝慰,以为姨父早晚会走出失去姨母的伤痛。哪知姨母下葬的第二天,姨父好端端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就死了。找来的医士说,姨父是因过于哀伤,心力交瘁而亡。”

        苏锦时深深叹息:“姨父和姨母虽未育有子嗣,但平日里素来宽厚。资助善堂,积德行善,邻里乡亲谁人不夸赞我姨父姨母的品行?可我姨父姨母这一死,居然有所谓的亲戚找上门来,说是来分遗钱。”

        樱初愤然道:“这不是吃绝户吗?但凡有点脸皮哪做得出这等令人唾弃之事?”

        苏锦时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黑心肝的厚脸皮之人,代代有之。不过,若只是这样,我爹娘帮着打发打发,这事也算过去了。只不过连我爹娘都未曾想到,那些人心里的恶,是出乎人意料的丑陋。

        他们见我爹娘看上去好说话的样子,与人相处又很和善,就以为我爹娘只是从长安来的家里有点银钱的可骗可欺的单纯亲戚罢了。他们故意设计,把我们一家三口诳出宅院。然后想方设法把我爹娘支开,将我绑走。我被他们关在冰冷的柴火房里,听他们争吵,是要把我带回家做童养媳,还是寻个偏远的有钱人家卖了。”

        樱初气得直捶腿:“这些人也太可恨了!”

        “如你所说,可恨至极。好在天不亡我,我等来等去,终于找了个适合外逃的机会。”

        “小姐,那后来呢?”

        “跟他们比,我毕竟太小,没有机会逃远。那之后,我泡过腌菜缸,睡过树洞。爬树翻过墙,也差点因为翻墙摔断腿。我一路东躲西藏,怕被我爹娘以外的人先找到,饿了也不敢找人求救。”

        苏锦时虽是笑着的,眼中丝毫没有喜悦的光:“樱初,你知道循州十月的水有多寒凉吗?”

        “小姐……”樱初猜到似的,声音带了七分疼惜。

        “循州十月的水真凉啊,现在想来,还顿觉刺骨的冷。幸亏我爹娘中途反应过来,动用一切力量来寻。不然的话,恐怕早在那年我就葬身于循州河底了。”

        樱初感同身受似的,半垂着头敛着眉。然而她忽然意识到,这些事似乎和朗华并无关联。

        “诶?小姐,都说到这儿了,樱初还是不知道,你和朗华公子怎么认识的。”

        苏锦时展开一直攥着的那方帕子,摸了摸上面绣着的兰花。

        “那是因为我泡腌菜缸,爬树翻墙的时候,朗华一直在我身边。”

        “啊?”樱初吃惊地微张开嘴,愣了愣才追问道,“朗华公子怎么会在?”

        “朗华说,那年他本来跟着他师傅周游行医。行经循州,偶遇从未见过的顽症,便多待了几日。他们师徒二人都不是喜好华丽衣饰的人,况且这一路上山高路远,两个人长途跋涉衣食住行能省则省,难免看起来落魄些。一日他和他师傅在循州的药铺买药材,只是多讲了几句价,便被人盯上。那人装成家中有病人,谎称自己家贫实在请不起循州的郎中,哭着跪着求朗华的师傅慈心医治。”

        樱初因愤怒抿了抿唇:“都说医者父母心。我朝向来重视医者,不论杏林世家出身,还是乡野的走方郎中,谁见了不会尊称一声医士?利用医士的善心,那骗子真真可恶!”

        “是呀,真的可恶。他们若只是寻医求药,朗华师傅损失些力气和钱财或许也就罢了。可他们一早就是冲着朗华去的,一打眼便是存了拐人孩童的龌龊心思。我与朗华,曾共患生死之难。虽无半点血缘之亲,但在我们心里,彼此同家人无异。当初被歹人盯上,都有被人过度关注献殷勤的先兆,然而并未重视,以致于酿成大祸。如今我与朗华都不是孩子了,那么我们必然不想让悲剧重现。”

        “怪不得。”樱初终于明白过来,“难怪小姐今日损了画也要把画带出来,不让那位公子看到。”

        苏锦时解释说:“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说久了有些口渴,苏锦时倒是想起另一桩事来:“对了,你去万冬酒馆那么久,怎么不见有坛子?樱初,酒呢?”

        提及此事,樱初一脸埋怨:“小姐,还不是你,约好的送完书稿就去酒馆找我,可你迟迟不来。那腊月香平日里就紧俏,前日里朝廷又发了限酒令。我等来等去,好不容易排到我,结果因为我未持官府发放的印信,生生看着我后面的人一个一个的越过我,买空了最后一坛腊月香。”

        “印信的事儿被我忘了。辛苦你了,樱初。”苏锦时拉过樱初的手,“不过我瞒着爹娘出来买酒,不是只为了尝那么一口远近闻名的名酒腊月香。”

        “那小姐是为何?”

        苏锦时吩咐苏府的车夫改道,然后跟樱初卖了个关子:“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只不过和万冬酒馆隔着一条巷,不起眼的门脸里,充斥着聒噪的交谈声和滋滋的油花声。

        还没进门,熏天的臭气险些让樱初晕过去。

        樱初捂着鼻子:“小姐,这里面是什么啊?”

        苏锦时深深嗅了嗅:“樱初,这里面的可能是全长安城最臭的臭豆腐。”

        “呦,这位小姐可真识货!”臭豆腐店的小二出来招徕客人,正巧遇上苏锦时二人,听到苏锦时的评价还颇有些得意,“我家的臭豆腐,十里飘臭。您可别说我小二哥只会说嘴,我家的臭豆腐啊,保你吃完了走出十里地,别人从你身边过,也能知道你吃过我家的臭豆腐。”

        樱初不敢相信地问:“小姐,你特意跑一趟,不为了腊月香,却为了这口臭豆腐?”

        苏锦时略一跺脚:“怎么嘛!爹娘都不喜欢这个味道,我想吃可不得自己找机会来吗?”

        店小二很会看眼色,见苏锦时这样,就知道这口臭豆腐她今儿个吃定了。

        “小姐别急。老话说来得好不如来得巧,您今天来得就巧。刚出一锅臭豆腐,还冒着热气儿呢!小姐来一份吗?”

        “不!”苏锦时回答地很干脆。

        店小二摸了摸鼻子,会碰壁他是没想到的。

        哪知下一刻,苏锦时比出两根手指:“我要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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